全民公众讯(伍顺之)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针对一起虚开住院发票、骗取巨额医疗救助资金的典型案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现查明,黄建平在担任民政所长和负责民政所工作期间,利用救治辖区内精神病人和医疗救助申请初核等职务之便,使用虚开的住院发票,先后骗取新农合统筹资金和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共41万余元,其涉案金额大、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广安区检察院通过“望、闻、问、切”,给出了“病因”:
(一)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对民政救助对象的确定、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管理制度不够具体,实际监管和防范制度缺失。
(二)现行制度缺乏执行力。主要表现在,核查工作把关不严,分管民政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民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代领代发”情况严重;民政救助资金发放制度未严格执行。
(三)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对部分重要岗位、环节的监督制约不力,权力过分集中,导致出现“寻租”空间;双重管理机制,导致业务监督出现空白;外部监督存在“盲区”,受助对象都属于弱势群体,对政策不了解。
为有效预防该类犯罪,广安区检察院“开处方”,对症下药:
(一)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廉洁从政的能力。要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加强廉洁从政和法治宣传教育,严把选人用人关,加大轮岗交流制度。
(二)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消除犯罪隐患。要完善民政救助对象审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资金监管制度,对救助资金,采取打卡定点定时发放,除特殊情况外,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签收,防止利用假印章、假签字冒领现象发生。建立健全民政人员腐败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排查腐败风险点,探索建立与公安户籍部门的信息沟通制度。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政策制度执行力。要不断强化民政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通过实行基层自查和上级检查,普查和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制度,加大监督力度。要不断加强外部监督,主动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监督、跟踪监督,杜绝吃“空头”现象发生。要加强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自觉将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加大问责、惩治和预防力度。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