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赵剑琪)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着眼点和着力点,以让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主动担当,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监督检查,法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法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不定期对本院各庭室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法院部署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作为检查的重要任务,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中已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依法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依法严厉打击暴恐分子。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切实抓好稳定工作这个硬任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确保社会安宁和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干警不出问题。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案件处理等事项,都必须经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在对干警推荐使用中要提前介入,和政工部门一起做好干警的考察,提出见解,对干警的推荐、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积极为党组当好参谋和助手。同时,对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干部和新招录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组长进行任前和岗前廉政谈话,提醒和告诫他们如何正确行使审判权,避免权钱交易,促其廉政为官。对有一定办案经验的法官,每当承办一起案件,由庭长或主管院长对办案人进行廉政提醒,防患于未然。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案件不出问题。
工作中,重点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司法不公的关键入手,有效地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截至目前我院召开审判管理专题调研和案件疑难分析会议4次。结合近年来的涉诉上访案件、发回改判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改判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及瑕疵案件,认真查摆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制约案件质量、效率提高的突出问题,以及审判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不健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调研和问题查摆情况,进行问题梳理。
今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2258件,结案2231件,结案率达96.71%。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21件,审结747件,结案率98.93%;受理民事案件1344件,结案1305件,结案率95.89%;调解结案调解率为85.69%;受理执行案件191件,执结185件,执结率93.96%,一审案件陪审率达100%,执行标的到位率达102.67%,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5.68%,没有发生一起因程序违法和适用法律不当而引起的上诉和信访案件,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了积极贡献。对全院所有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参与进行,廉政监督员协助执行干警向社会发放“廉政监督卡”,并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委托评估、拍卖、变卖、中止和终结环节、采取和解和解除强制执行措施、追加被执行人等重大执行活动,廉政监督员必须到场,发现有违法违纪执行苗头的立即提出监察建议,限期整改,确保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司法“六公开”制度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加强对案件的廉政监督,确保当事人满意。
推行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对每件案件从第一次接触案件当事人起,就要求立案庭向他们送达一份廉政监督卡,廉政监督卡上有举报电话,从而把法官的整个审判活动置于监督之下,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建起了以当事人监督为主的牢固防线,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错案分析通报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对案件评估、鉴定、审计、拍卖监督6次,确保执法执纪不出问题。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开展《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和《关于在审判活动中防止人情干扰的若干规定》相关自查活动。
在推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的基础上,新推行案件监督回访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审管办、审监庭具体负责案件监督回访工作,主要采取信函回访、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今年以来组织干警带案回访265件,上门回访当事人460余人次,电话回访当事人80人次,案件监督回访主要围绕法官的服务态度、办案效率、公平公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进行,每季度对回访情况进行汇总,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回访结果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不出问题。
进一步规范党务、院务、财务三公开,重大物品统一实行采购,充分保障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财务由副职签批、正职监管、大额支出由党组会议集体决定的管理模式,确保财务安全运转;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公开内容详实、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半年由纪检监察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1-10个月的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限期整改,确保财务不出问题。实行票款分离,每月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对账,截止目前我院收取诉讼费587259元,退取诉讼费99152.6元,定期开展落实《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防止干警发生不廉洁行为,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购买摇号机,对涉及评估、拍卖、鉴定等中介机构实行公开摇号,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和廉政监督员现场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通过认真查找项目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基建项目立项、前期审批、招投标、施工质量、工程款结算等各项环节分别制定了具体的监督职责。对设计变更、工程款额变更,经纪检监察监督核实后提交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每笔工程款、监理费支付等基建财务开支,必须经过纪检组审批,确保基建工程的开放性和透明性,有效防止基建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
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实行询价备案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牵头,对5家以上超市日常办公用品价格进行公开询价,价格目录留存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严格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由庭室提出,办公室统一填写采购审批单,分管财务副院长签批后,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核签批,方可实施;否则,将依规依纪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不出问题。
严格管理警车使用,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登记备案,不开特权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非执行任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和闯红灯,每晚警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在车库,杜绝警车参与除公务活动外的其他活动。在当事人安全通道安装安检门,由法警对进行安检;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防止不法人员及违禁物品进入审判、办公区;值班人员上岗携带必需警具及装备,杜绝安全隐患;在办公楼及院内重点部位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施,由专人对办公大楼实行24小时监控。成立应急分队,定期组织参加区域网点巡逻,确保防区内不出问题。
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今年以来,全院12名干警先后受到自治区、地区、县等各级的表彰,没有发生一起一起因程序违法和适用法律不当而引起的上诉和信访案件,保持了连续六年无违纪违法人员和现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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