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潘光芬)为促进各民族之间团结和睦,宗教和谐发展,黄平县检察院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加大对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在全院16个科室分别明确一名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信息员,主要负责本科室在执法办案中有关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的线索收集、统计检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再由院办公室统计汇总后报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实行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一般矛盾纠纷排查信息一天内上报,重点矛盾2小时内上报,常规排查情况每季度一报。做到防范在前、排查在前、发现在前、调解在前。
二是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展四项教育“六进”、知识竞赛等活动,教育和引导群众进一步认识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在黄平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设民族宗教宣传栏,广泛宣传民族宗教知识;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开展“精准扶贫”、“访遍贫困村贫困户”、“生态环境现状调研”等工作,面对面地宣传发动、化解矛盾,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应急组织机构,组建应急队伍,制定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矛盾纠纷的排查统计、传输报送、交办承办、督促催办、反馈结果等工作环节职责,有效促进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排查调处。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了应急队伍应急处置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建立调处回访机制。
按照“谁办理、谁回访、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回访机制。对于已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该院进行定期回访、跟踪指导,确保矛盾纠纷真正化解,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做到纠纷底数清楚、产生原因清楚、调处结果清楚、群众反映清楚。
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影响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重大矛盾纠纷,由院班子成员包干负责。对责任心差、作风漂浮、敷衍推诿、玩忽职守造成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件发生等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坚决追究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