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汝玉彬)“感谢法官对我的劝导和教育,我以后一定按法办事,再也不做糊涂事了。”被执行人王某握着伊春市红星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表示着深深的悔意。
2015年8月份,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因欠款纠纷一案诉至红星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生效后,王某却违反承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李某只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9月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情绪激动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在迅速熟悉案情后,与被执行人王某多次电话沟通,劝说其主动履行债务,但王某一直对履行债务存在抵触情绪。2014年10月7日,被执行人王某经执行干警电话通知,愿意到执行局进行调解;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由王某三日内一次性支付李某欠款一万元整,并负担诉讼费和执行费,双方再无纠纷。执行干警当即对王某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限其在三日内履行义务,但王某到期后依旧未主动履行。
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执行干警调整执行方案,对王某财产及收入情况展开调查。在充分掌握执行线索后,执行干警又不厌其烦地对王某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之以法,苦口婆心的劝导王某,耐心地将相关法律条文讲解给其听,讲明主动履行义务的好处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被执行人王某终于被执行干警细致入微的工作精神深深打动,也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表示一定将一万元执行款如数送到法院,决不让法院再辛苦执行了。
10月18日上午,王某一大早来到红星区法院执行局,亲手把一万元执行款交到执行干警手中,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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