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全军高级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岳普湖县法院组织立案庭干警学习新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

发布时间:2015-12-1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温选涛)根据2015年11月26日自治区高院《关于全国法院贯彻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使我院立案庭干警更加了解新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意义,12月15日,岳普湖县法院组织立案庭干警就相关内容开展系统学习。

  干警们认真学习了新案号的编制、使用和管理等规定,明确了新案号的组成内容,即用于区分各级法院办理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 

  新案号和案件信息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案号标准既是解决人民法院案号标准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应新形势下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新标准的实施将会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实现严格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