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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检法合力打击“老赖” 2015年追究60人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6-02-14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江苏公检法合力打击“老赖” 2015年追究60人刑事责任

  本报讯(卢志坚/通讯员王燕)日前,江苏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布2015年该省司法机关合力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情况以及《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2015年,该省司法机关共追究60名“老赖”刑事责任。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群介绍,2015年,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85件96人,同比分别上升30.77%和31.51%;提起公诉58件64人,同比分别上升18.37%和18.52%。案件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不动产等财产纠纷,大多数“老赖”采取转移、隐匿、毁损、转让财产的手段抗拒执行判决、裁定,也有个别“老赖”采取扬言“自焚”、非法上访等过激方式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为更好地依法打击此类犯罪,江苏省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制定《指导意见》,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权利人提起刑事自诉程序的渠道,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法律权威。《指导意见》用较大篇幅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各个构成要件需要搜集、审查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列举,包括证明犯罪主体负有执行义务、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等方面。《指导意见》还对公检法三机关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职责分工、程序衔接提出明确要求。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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