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执行监督职责 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2-1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高宏艳)新年伊始,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进一步规范了执行监督工作。

  这一做法一是确保依法应当受理的异议都能够被及时受理和审查;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方便当事人寻求救济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依法行使异议权提供了保障。二是按照办案人员的分离,明确要求办理执行实施案件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审查;审查事项的分离,针对程序事项的异议由执行机构自行审查,而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异议原则上应当通过诉讼程序由审判机构最终裁决,实现执行审查权对执行实施权的制衡。三是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当事人、案外人与执行标的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确保相关利益在执行程序中达到合理的优化平衡状态,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案件是一种全新的程序救济方式,也是当今执行工作改革中执行权分离运作改革的必然结果,对维护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有着深远的意义。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