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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反家庭暴力法》

发布时间:2016-03-0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黄明超)随着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3月3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党组及时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反家庭暴力法》,为今后准确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做好准备。

  集中学习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俊荣主持,刘俊荣副院长首先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解读,使大家深刻理解《反家庭暴力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指出《反家庭暴力法》集对家暴行为的预防、制止、救助、教育与矫治为一体,为今后反家庭暴力执法和司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全体法官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要履职尽责,学透吃透法律精髓,制止、教育有家庭暴力思想的人,减少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该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永魁在学习后表示: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平时在审理的案件中有很多都与家庭暴力有关,对家庭暴力现象并不陌生,也对家庭暴力造成的危害更是感同身受。通过这次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官将利用掌握的知识,正确引导受害人向哪些部门求助、如何求助,采取何种方式追究加害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正确引导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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