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反恐怖主义法》

发布时间:2016-04-0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黄明超)3月31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旨在深刻认识恐怖活动对各族人民的现实危害,深刻认识各族人民团结一心是新疆稳定、发展的生命线,深刻认识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紧迫性,巩固业务知识,提高应对暴恐活动的防范、处置能力。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俊荣就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行了全文逐条讲解学习,指出《反恐怖主义法》的出台,对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为我们更好地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证,作为法院干警,应当认真学习,用足用好法律,贯彻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反恐工作能力。

  学习结束后,干警纷纷表示,今后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上,一定要跟恐怖主义战斗到底,工作上通过法律的制裁制止所有恐怖活动,工作之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履行自己义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