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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阳: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28亩土地退厂还地

发布时间:2016-04-12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王丽 刘丽维)“长期被占用,部分土地因为非法取土已经被破坏的这28亩土地终于恢复了。”近日,泗阳县裴圩镇黄圩居委会主任说。

  2015年5月,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作为切入口,深入开展调查走访,发现一家砖瓦厂在没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及采矿许可的情况下,长期非法占用28亩土地取土,并造成部分土地被破坏。而作为负有监管职责的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审批、监管职责,致使土地被长期非法占用、破坏。

  泗阳县检察院于8月11日向该局发出《关于依法履行对黄圩砖瓦厂违法占用、破坏土地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国土局接到检察建议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违法占用、破坏土地专项行动》,对未经批准占用土地采矿、挖土、挖沙等破坏土地的违法行为展开“地毯式”排查,对11家非法占用土地的企业责令立即关停,并对其负责人进行政策宣传和下发停工通知,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其中黄圩砖瓦厂在县检察院和国土局的现场监督下已拆除违法建筑,28亩土地全部退厂还地,准备复耕生产。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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