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朱雯)伊犁大学建设项目是我市重大民生项目,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13年10月就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在伊犁师范学院的基础上创办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学。伊宁市国土局按市政府批准征收文件发布了土地征收“一告知、两公告”。目前,在征迁过程中,仍有12户拒不搬迁。市国土局依法申请了强制执行。为达到和谐执行的目的,市法院执行人员多次走访12户拆迁户,与被执行人员沟通、协调,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倾听他们的困难及阐明对抗执行的后果,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拒不交付被征收的土地。经请示,市法院决定对其中态度最强硬的一户进行强制拆迁。
4月14日上午,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市人大、市政法委、市检察院、所属辖区等相关单位的全程监督和消防、急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分成三个执行小组首先深入到执行现场,第一组负责做被执行人员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权利义务及暴力抗法的后果;第二组负责执行现场车辆、警戒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为保证征迁工作的人员安全,我院法警还对现场进行封闭;第三组负责监督、宣传及后勤保障工作,为依法有序进行强制执行,专门安排两名干警全程摄像取证。各项措施部署到位后,施工单位成功进入执行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在第一执行小组的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放弃了对抗,将土地交付给伊犁师范学院,并当场签订了合同。其余11户未搬迁的也开始积极沟通搬迁事宜。
通过此次强制执行,有力促进了伊犁教育事业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了伊犁大学项目建设用地工作顺利完成,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与执行威慑力,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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