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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实行“嵌入式”办公促进民族团结

发布时间:2016-05-1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孙维存)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民族团结工作落到实处,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出发,把各族干警嵌入式办公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有效措施,使大家通过嵌入式办公更好地做到互相学习、相互交流、相互欣赏、相互包容、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从而实现共同促进民族团结和审判业务的目标。

  目前,该院在所有业务庭室均实行了每个办公室一名汉族法官(书记员)和一名维吾尔法官(书记员)的嵌入式办公。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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