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长白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老赖”兑现欠款

发布时间:2016-05-3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丰慧荣 王征文)近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的“百日执行会战”活动中,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生效裁判文书,赖账不还被申请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赔偿,拖至数年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被执结,反响较好。

  据悉,该县长白镇塔山社区刘某与金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14年经长白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给付原告赔偿款19万元。

  期间,被执行人金某履行部分赔偿款后,对剩余赔偿义务一拖再拖不兑现,申请执行人无奈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曾先后数次去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要求尽快履行义务,金某不仅不配合,态度也及其蛮横,回避、躲藏执行,致使案件陷入僵局。

  2016年5月24日,长白县人民法院在查到被执行人金某行踪后立刻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随后被执行人便托亲戚于当天下午将剩余的7万元赔偿款交至法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