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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法院以案件回访助推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2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赵剑琪)“真没想到,法院还这么关心我的案子。法官的判决非常公平,我的案子已经得到有效解决,我很满意。”被回访案件当事人买某感慨道。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和承办案件法官冒着炎炎烈日,前往该县夏普吐勒镇进行案件回访。这次的走访对象买某于2015年10月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八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争执,诉至伽师县法院。经该院审理判决后现已执结完毕。

  “你对法院的办案效率满意吗?”“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吃拿卡要等违纪情况?”“法官公平公正处理我的案子,我感到很满意,我几次邀请法官们吃饭,都被他们拒绝了,法官办案中没有违纪情况”……回访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就法官办案效率、司法作风、司法廉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询问,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执行期限疑问现场进行了详细解答。 

  伽师县法院彻底转变“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思想观念,积极推行主管副院长、庭(局)长、主审法官及纪检监察干部“四位一体”共同携卷答疑的机制,组织干警通过电话回访、带案回访等形式深入开展案件回访活动。回访中,干警用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的语言和方式,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明理释法,以增进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对当事人普遍反映、特别关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对回访中发现问题突出的案件进行重点回访,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带案回访175件,上门回访当事人260余人次,电话回访当事人70人次,当事人对法官的整体评价较好。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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