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孙延军)2016年6月24日16时30分许,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查控二组来到了距喀什市近350公里的叶城县乌夏巴什镇10村。在途中,执行法官就一起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被执行人买某(被判无期徒刑)与被害人热某(死者)是同村同组的邻里,因抢水互殴导致恶果,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之前两家关系比较融洽,考虑到这些因素,执行法官共同的意见是竭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和谅解,化解矛盾,消除在村里的不良影响。
到村里后,执行法官首先与村支部书记、村长、妇女主任及住村工作组同志进行了详实的沟通,达成了共识。随后,找双方当事人亲属了解实际情况:被害人家有3名小孩,其中最大的12岁,一位老母亲和妻子;被执行人家中有1名孩子,年仅2岁多,一位老父亲(低保户)和妻子;双方家中劳动力严重缺乏,家境条件都不景气。执行法官同村干部及住村工作组同志逐一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从法理到情理、从宗教理义到村情邻里,历时近3个多小时,最终双方都被法官的真心、耐心和诚心所打动,被害人亲属同被执行人亲属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彼此相互谅解,均出具保证以后在村里和谐相处的保证书,看到这一切,执行法官们如释重负,面面相觑地会心一笑。
办理所有的履行手续后夜幕已降临,执行法官披着满天的星斗返程,回到喀什已是近凌晨3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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