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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合法权利

发布时间:2016-07-0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艾山江·吾布力哈斯木)2016年以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为推进司法改革深入开展,坚持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各项内容及主审法官对案件“终身责任”的目标,向各地看守所印发主审法官有效联系方式,并与各地看守所协调,尽最大努力满足收押在各县市看守所的被告人各类合法需求,实现了24小时与被告人 “保持通话”。

  以前羁押在看守的被告人接触法院只有送达起诉书、开庭、送达判决等几个环节。送达起诉书副本时,被告人称自我辩护。但过几天后反悔,又想要律师为自己辩护,可又不能及时联系法院。又有的被告人想要聘请律师,但其家庭经济状况不允许,没能聘请律师。有些当事人,为与主审法官见面,甚至选择提出上诉的方式,用“上诉状”与其谈话。现在主审法官与被告人24小时“保持通话”,被告人想解决上述困难时,报看守所,看守所负责人直接向主审法官传达消息,此类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据统计,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年上半年指定辩护人率比去年同比增长21.28%,同时刑事一审案件被告人服判率大幅上升,有效节省了国家司法资源,做到了防止冤案、错案的发生。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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