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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开庭审理何金鸿国家赔偿一案

发布时间:2016-07-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遵义商人何金鸿上诉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国家赔偿一案将于7月29日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何金鸿曾被错误羁押1045天,后经两次重审无罪释放。其于今年3月16日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花溪区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10日对何金鸿作出“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229607.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2960.74元”的国家赔偿决定。

  因不满赔偿结果,何金鸿于6月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案将于7月29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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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钟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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