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黄平县检法两院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6-08-18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立足监督 加强配合

——检法两院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受好评

  中国检察新闻讯(潘文琴)2016年4月份以来,黄平县人民检察院和黄平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黄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该项工作中既立足于监督职能,又加强与黄平县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与法院一道,共同解决执行中的疑难问题。

  工作中,黄平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县人民法院存在找不到申请执行人来领取执行案款致使案件久拖不结的情况。为此,经与法院研判,选其中疑难典型的案件来进行尝试,2016年8月16日,黄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兴华带领民行科干警与黄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一道顶着烈日,爬山涉水,到黄平县谷陇镇小高山二组寻找申请执行人。

  几经周折后,终于找到了申请执行人父母,在向其父母打听申请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和居住地中,申请执行人父母表示不知道,且言辞闪烁,经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工作人员向他们释法说理,并明确告诉申请执行人父母,如果申请执行人没有出现服刑、已死亡等特殊情况,那么没有申请执行人的委托,是不能将执行案款交付给其父母的,如果申请执行人具有上述特殊情况,则可以将执行案款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交付给其父母,并当即表示,县检察院和县法院来此目的就是为了将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经过耐心开导,打消了申请执行人父母的顾虑,于是告诉我们申请执行人因犯罪在外省监狱服刑,无法联系,并将申请执行人从监狱中写来的书信给工作人员看。

  副检察长肖兴华经向黄平县谷陇镇派出所核实,申请执行人确实在服刑期间。鉴于申请执行人在省外服刑的特殊情况,黄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遂将3935元的执行案款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父母。其父母在接受执行案款时感激而朴实的对我们说:“真没想到,我崽被判刑了,检察院和法院还能亲自将钱给我们送来,你们是真正的公平,一码是一码,让我们农民真正感受到了公正”。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