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余雪霞)2016年12月10日,昌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跨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17日,被告孟某陆续向原告王某借款336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被告承诺回河南郑州筹款,待款项筹够后,一并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谁知,几个月过去了,孟某一去不复返,杳无音信,且拒接原告电话。一怒之下,原告将被告孟某诉至法院。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向孟某送达开庭传票均被退回,其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该案无法开庭。为此原告还专门前往郑州市与被告就此事进行商讨,且试图劝说被告回到昌吉处理此事,但被告拒不配合。
再穷尽了送达手段后,原告向法院申请由法官上门送达,经院领导批准,决定由承办法官和法警携带案卷跨省直接送达。经过长途跋涉,承办人终于找到被告孟某。
当法院工作人员刚表明身份,被告的情绪变得非常激动,认为原告起诉至法院有点小题大做,且对法院送达工作非常抵触,双方气氛剑拔弩张。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和法警分别给原、被告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诉讼成本、朋友情分、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等多方面进行沟通,渐渐打开了两人的心结,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至此,一场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原本矛盾即将升级的双方当事人,以调解方式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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