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再延长30年!我国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地二轮到期延包整省试点

三穗县人民检察院为交通事故困难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6-12-14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封利)12月13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彭某某、刘某某发放了5000元和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今年9月,救助申请人彭某某来到该院称自己老伴杨某在车祸中丧命,现在自己变成一个孤寡老人,自己年过七旬,无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特向该院申请司法救助。

  该院接访干警接待申请人后,对其所反映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经调查,2016年4月,驾驶人杨某某因操作不当,致使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驶出路坎,造成同村村民杨某死亡的交通事故。杨某某在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三穗县人民法院于11月判决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由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彭某某12万元,由于杨某某妻子刘某某在这场事故中胸椎、腰椎多处骨折,住院治疗两个月花去家中全部积蓄,为治病向亲戚朋友借款数万元,且有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要赡养,有一个子女在读书,现在生活十分困难,故目前只赔偿申请人彭某某2.9万元的丧葬费。被害人家属彭某某独自居住,加之自己年事已高,体弱多病,虽有子女但已经各自成家,且常年在外省打工,现彭某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无经济来源。

  该院经调查核实认为:彭某某的情况符合《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拟给予司法救助5000元。考虑到刘某某的特殊情况,为解决刘某某急需治病的燃眉之急,体现人文关怀,拟给予刘某某司法救助1万元,后将二人情况报县委政法委审批,经县委政法委委员会研究讨论,同意给予彭某某司法救助5000元,给予刘某某司法救助1万元。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