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周铠文)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迎来了大批量的案件涌入。既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缓解“案多人少”的实际矛盾,是如今法院所要面对的突出问题。
奇台县人民法院今年大力推行“诉调对接”工作,巡回审判庭与15个乡镇司法所建立联系点,形成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共同参与,通过横向联动、纵向对接,打造诉调对接无缝隙、纠纷解决多元化、基层调解网格化的“大调解”格局。

为提高各基层单位、组织调解纠纷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奇台县人民法院制定了《加强诉调对接与巡回审判工作制度》,明细了诉调对接的工作流程、具体操作、办案经费发放等规定。该制度规定了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每调处一个案件,由奇台县人民法院向具体调处案件的调解员发放办案补助费50元,办案补助费按月发放。
《加强诉调对接与巡回审判工作制度》自11月正式实施以来,奇台县人民法院与各基层调解组进行情况调研、工作沟通、业务指导、相互配合。各乡镇的矛盾纠纷数量有所差异,调解员在完成繁忙的乡镇工作同时,积极配合诉调对接工作的进行,使得案件调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仅一个月内,各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后经奇台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案件及巡回审判的案件近40起。实现了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大量纠纷解决在诉前的目标愿景。

工作开展已满一个月,奇台县人民法院按照《制度》前往各个乡镇,将办案补助费根据各调解员调处的案件数量发放到每个人手里。调解员雷某表示:诉调对接工作是一项非常好的举措,不仅方便了群众,还提高了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了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层。
纠纷当事人王某同样对诉调对接和巡回审判工作表示了肯定:我们的诉求不用再坐车到很远的法院就得到了解决,为我们老百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法院的同志为了给我们做司法确认,大老远的驱车来到我们村,真的是让我们十分感动。
自从开展“诉调对接与巡回审判”工作模式后,始终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要以审判促调解,以调解助审判,实现审判和调解的高度融合,发挥两者的最大效能。引导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减轻当事人讼累,最大程度地满足当事人的多元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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